近日,湖南一批高校发布了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部分高校提到存在个别职工在编不在岗的情况—— ◆ 某校提到上轮巡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指出“ 4名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 ”问题,学校党委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有的已离岗多年但仍处于在编状态,应退未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整改情况 : (1)坚持立行立改。 完成4人出编手续 。针对应退未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事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 予以催缴 。对未能落实上轮巡视整改要求的相关责任人 予以诫勉 。(2)坚持举一反三。在全校范围内 开展专项排查 ,另 完成8人出编手续 。(3) 严格制度执行 。每季度通过编办实名制系统、人社服务平台系统及学校工资发放系统进行三方比对,规范人事管理。 ◆ 某校因历史原因,存在 个别职工长期在编不在岗 ,学校继续缴纳社保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已 依法解除相关人员人事关系 ,全面办结出编、岗位异动退出、社保停缴手续,精准核算停薪期间学校垫付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 依法开展资金追缴 ;二是 印发相关管理办法 ,推进绩效工资制度修订;三是 动态开展在编不在岗排查 ,无违规脱岗、擅自离岗等问题;四是 畅通师生监督渠道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 某校目前仍有混岗、在编不在岗,组织员由辅导员兼任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混岗人员。已完成混岗人员的岗位调整,及时办理岗位异动手续,杜绝新增混岗人员。二是及时调整在编不在岗人员。 已按规定追回多发待遇和办理相关人员病休、离职等手续 。三是及时充实组织员队伍。修订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专职组织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多校开展相关排查工作 除了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麦可思研究还发现一些高校也通过专项排查、公开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对教职工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 如安徽某高校组织人事处与纪委办去年联合开展教职工不在岗及长期脱岗人员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 长期脱岗人员 (连续或累计脱岗超过15个工作日); 考勤异常人员 (近三年内存在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等情况)。该校明确对查实的 长期脱岗人员 ,依法依规 启动解聘、追缴违规发放待遇 等程序。 广东某院校今年发布了《关于公布“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布学校“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包括 学校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中涉嫌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明确排查范围、细化核查程序、压实管理责任,有助于高校核查人员到岗、请假审批及工资待遇发放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人员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对于长期脱岗、未履行审批手续等情形,高校也会依据相关规定启动人事处理程序。去年,山西大同大学拟 解聘10名长期旷工教师并注销其事业编制的公告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公告,该校 10人未履行任何审批程序长期脱岗旷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拟依法与10名长期旷工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并注销其事业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编不在岗与“吃空饷”并不能简单画等号。人员因病休、依法办理离岗手续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原因未到岗,与未经批准长期脱岗、违规领取待遇等,性质并不相同。对于具体问题,仍需结合人员实际情况、审批手续及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规范人员管理,落实岗位职责 从多所高校的整改举措来看,规范人员管理既需要及时处理已经发现的问题,也需要建立常态化的核查机制。 一方面,高校应进一步加强人事、组织、财务、纪检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通过人员名册、岗位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等交叉核验,及时发现人员信息与实际履职情况不一致等问题。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核实原因、厘清责任,并按照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另一方面,人员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样重要。无论是请假审批、岗位调整,还是离职解聘、待遇发放,都需要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主体,避免因管理衔接不畅、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使问题长期积累。 对于高校而言,规范人员管理既关系到编制和岗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关系到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只有将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与实际履职情况相衔接,并通过持续排查和规范管理落实制度要求,才能进一步提高人事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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