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国内大小新华书店的社科区, 常有人趁店员不注意,快速翻两下那本封皮印着红舞鞋的书,又赶紧塞回书架。 那是《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正版书,定价六十八块。 首印一万册上架不到一个月就卖空,前后加印了四次,每次五千册,总共印了五万多册,外地书店还经常断货。 那时候门户网站刚兴起,相关话题在各平台堆出极高热度, 每天搜她名字的人超过十万,点进相关帖子经常要刷半天才能加载出来。 没人能想到,这本薄薄的写真集,会把一个正处在事业上升期的专业舞者,拖进长达近十年的人生起伏里。 写真集刚上市那阵子,讨论度直接拉满。 有人说这是正经的人体艺术,是用舞者的身体记录美感,专业度够高, 更多人接受不了,难听话铺天盖地,各种难听的标签都往她身上贴。 她那时候接受媒体采访,说自己是想用舞蹈演员的肢体线条,展现力量感和舒展感,不是低俗的东西。 这些声音很快就淹没在骂声里,没多少人愿意停下来听她讲拍摄的初衷。 争议没只停留在网上,没两个月就烧进了她的现实生活。 东方歌舞团停掉了她所有的演出排期,原本定好的全国巡演名单里,直接删掉了她的名字。 等原先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再跟她续签。 她从九岁开始泡练功房,练了十几年才站上国家级院团的舞台,就这么悄无声息地退了场。 舞蹈这条路断了,影视圈的路也跟着收窄。 之前她在《康熙王朝》里演过歌女紫云,戏份不算少,扮相也出彩,本来有几个古装剧的配角在谈。 写真风波一出,原定的角色临时换了人,已经拍完的镜头也被剪得七零八落。 圈内的聚会没人敢叫她,好像跟她扯上关系,就会沾上好说不好听的闲话。 事业上的打击已经够重,家里传来的消息更让她难受。 父亲当知道女儿拍了这样的书,气得直发抖,对外说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连着好几年都不肯跟她通电话。 从小到大她都是亲戚嘴里懂事的好孩子,这一次,成了整个家族避之不及的话题。 事业、亲情、名声,短短几个月里接连受挫,而这还只是她要面对的麻烦的开端。 很多人不知道,她最开始压根就不想拍这套写真,找她的摄影师张旭龙在圈内做了很多年, 想法偏前卫,说想拍一组专属于舞者的人体摄影,记录下身体最好的状态。 她当场就回绝了,后来摄影师和化妆师轮番找她聊,前前后后沟通了好多次。 那时候她二十六七岁,心里清楚舞蹈演员的黄金期就那么几年,跳不了一辈子。 往影视圈转的尝试又没溅起水花,眼看着就要卡在职业瓶颈期。 当时的丈夫沈东是做导演的,比她大十岁,也劝她可以试试,就当是一次艺术创作。 就这么思来想去,她最终松了口。 2001 年 3 月 28 号,双方签了正式的拍摄协议,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 这次拍摄的所有摄影作品,著作权归摄影师所有。 那时候国内人体摄影行业刚起步,不管是从业者还是出镜的人,对版权边界都没什么清晰概念。 她只想着是合作完成艺术作品,没多想这条约定背后的风险。 整个拍摄持续了一年零五个月,前前后后拍了二十多组造型,用掉了近八百个胶卷, 她都尽量用舞蹈的姿态,带出肢体的力量感和线条感。 她以为这是一次双向的艺术合作,没料到这份协议,后来会成了捆住自己的绳索。 2003 年 9 月,张旭龙把人民美术出版社告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很快出了一审判决,出版社要登报道歉,停止发行署名 “汤加丽著” 的版本。 转过年来,张旭龙又起诉了汤加丽本人。 最后法院判汤加丽支付十万块的作品使用费,还要在行业报纸上公开致歉。 她反过来起诉了出版社和张旭龙,就告侵犯肖像权。 这场官司打了两年多,一审二审来回拉扯,直到 2006 年 3 月才终审落槌。 她赢了,法院判对方赔偿三十万元,登报道歉,还要停止销售所有侵权的图书。 前后三年多的时间,她的生活基本被开庭、举证、等判决填满。 作为整个作品最核心的出镜者,她在法律关系里,反而是最被动的那一个。 这几场官司后来成了国内人体摄影版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可没人算过她为此耗了多少时间和心气。 就在官司慢慢收尾的那段日子,她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当初支持她拍写真的丈夫沈东,在连续五年的舆论压力里,感情一点点被磨没了。 2007 年两人办了离婚手续,没有孩子,也没闹得沸沸扬扬,安安静静就分开了。 三十一岁的她,工作没了,婚姻散了,跟家里也还僵着,身边人都替她捏一把汗。 大家都在猜,她接下来会怎么走,是趁着热度捞一笔,还是想办法洗白翻红。 她选了一条所有人都没料到的路。 既没有借着争议接商演、炒热度,也没有对着公众卖惨博同情,连媒体采访都推得干干净净。 她慢慢从公众视野里消失了,网上渐渐只剩一些零星的传言。 有人说她过得特别惨,没人敢娶,孤苦伶仃。 也有人说她早就移民国外,再也不回来了。 2008 年父亲突发心梗住院,她在病床前守了十一天,端水喂饭寸步不离。 老人醒过来看着她,终于松了口,不再提断绝关系的话。 这场病成了父女俩破冰的契机,后来一家人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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